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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2016年11月24日与本网签约,委托本网代理其在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争议仲裁案。
时间:2018/6/29 23:35:53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仲裁网    |       
  李某因超美满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劳动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11月24日与本网签约,委托本网代理仲裁。李某自称:
  他2015年11月15日入职任事业部经理,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均工资4213.95元(实发,按银行对帐单数据计算),自然月计薪,次月5日左右通过银行转帐发放上月工资但经常迟发。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016年7月7日,公司经理任鹏涛口头通知,公司解散他所在的事业部,将该事业部全部员工辞退,原因是公司认为不再需要事业部推广业务了,但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他的最后工作日期是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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